一、离婚协议书的章子是盖什么样子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看到在离婚协议上加盖的都是具有醒目红色的公章。
更为详细地说,离婚协议书的签署不仅要求有民政部门的红色公章作为支持,同时也是构成协议正式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请注意,仅凭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这一行为,并不能直接使协议生效,而是要在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手续之后,这份协议才能真正获得法律赋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应
关于离婚协议书之法律效力,需明确其所受一定限度的限制。
举例而言,若协议条款明显违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抑或是在签署时因存在诸如欺瞒、威逼等不良情节,那么这份协议书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或局部失效。
鉴于离婚协议书的执行往往容易受到实践环境变迁的影响,协议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以决定是否对原有协议内容作出修改或撤销。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尽管具有法律效力,但双方均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协议书中所载条款既合法又合理且公正,同时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亦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协商与适时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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