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并不是必须吊销驾驶证。但因超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是必须会被吊销驾驶证的。
超速50以上如何处罚
超速50以上的处罚具体如下:
1、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罚是,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2、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罚是,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3、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罚是,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1)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
(2)对于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只要在车辆年检前交由交警机关处理,可凭交警出具的违法通知书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15日后收取滞纳金;
(3)如果在验车前不去交警机关处理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章停车贴,是不会有滞纳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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