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未完全履行前,因某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依法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仅对未履行部分有效,不涉及已履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对当事人产生预期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合同双方不得作出决定。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拘留、逮捕的,在劳动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暂停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经证明劳动者人身自由受到错误限制的,劳动者在暂停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损失,可以由有关部门依照《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劳动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依照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免除刑事处罚,雇主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有第29条规定的情形,只要工人同时有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雇主也可以根据第25条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工人被劳动教养,雇主可以根据劳动教养的事实终止工人的劳动合同
32。《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日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如擅自离开公司),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劳动法》第102条和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的赔偿办法》(劳法[1995]223号)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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