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除此之外,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来担责?
分期付款购买车辆,购买者虽然未取得所有权,但是拥有对车辆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购买者承担赔责任。
分期付款购车,购买者掌握车辆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分期付款购车,是动产交易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即买方只需按约定首付款后,即取得车辆的占有和使用权利,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支付车辆价款,出卖人保留对车辆的所有权,购买人违约时,出卖人可以取回车辆。
因此,出卖人保留的仅仅是在购买人违约情况下的取回权,对车辆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完全由购买人享有。
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由购买者承担赔偿责任。
购买者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的,致人损害的,购买者是侵权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规定》,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的,致人损害的,购买人作为赔偿主体,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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