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全社会对有关重、特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下发了《关于设置事故和紧急事件举报电话的通知》(安全[2000]17号)。根据通知要求,我部在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劳动司)设置了举报电话(010)64192512,并向社会公布。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举报的问题将进行调查,存在问题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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