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那么保险公司需要按照责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全责,需要赔偿所有损失。但若受害人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则保险公司只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受害人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那么保险公司需要按照责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自己是全责,需要赔偿所有损失。根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损失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合同中予以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会承担赔偿交通事故损失的责任。但是,赔偿范围和赔偿额度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无法预见的因素导致的,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因此,对于交通事故损失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保险公司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需根据交通事故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范围和额度。若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的过错导致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若交通事故是由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因素导致的,保险公司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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