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原来在省内外市参保,现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汕头市,你需要这样做:
办理条件:
须已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你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请记得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办理流程:
1、带上材料到汕头市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表,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2、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当场通过转移平台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划转转移基金,在接收到的20个工作日内,核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额,对信息无误的,按规定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省内转移平台上传业务办结反馈信息。
在这个过程,你也不需要来回奔走,全部直接交由社保经办机构来办理。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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