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贡集体户口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向人才中心申请同意后,到大安区公安分局龙井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入户手续
二、自贡集体户口办理条件
属市外生源,已在我市落实单位且单位不能落户的毕业生,档案存放于我中心。
三、自贡集体户口办理材料
1.有效期内“准迁证”原件;
2.入户申请;
3.身份证复印件。
四、自贡集体户口办理地址
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大厅
五、自贡集体户口办理依据
1.四川省编委《关于明确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职责的批复》(川编发[1998]8号)第四条;
2.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1998]10号)
第四条按有关规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开展的代理业务:
(一)人事档案、人事关系代理。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认定流动人员身份,记载档案工资,做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有关部门授权做好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的申报、评审和人才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管理流动人员计划生育、集体户口及粮油关系;按党章(团章)等有关规定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人事代理。按有关规定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办理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接收就业手续;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办理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及职高毕业生的接收就业手续,并为上述几类毕业生管理人事档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3.《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协助其办理流动人员落户、户口迁移手续以及人口统计等工作;负责户口页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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