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征地拆迁应该怎样办
1.请您立即拔打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设立的维权专线电话336进行详细咨询并及时发起投诉;
2.您可以向您所在区域管辖的地方级别的国土管理部门进行反映情况,并要求他们对涉嫌违法的拆迁行为进行严肃调查处理;
3.若发现违法拆迁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到您作为公民的人身安全或者财产权益,您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他们重新审视并撤销原有的拆迁决定;
4.倘若通过上述途径仍然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您仍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人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也享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征地拆迁补偿如何处理
在该征收土地补偿及人员安置方案经过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其具体实施环节便会由当地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若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关于补偿标准的争议问题,可提交至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解决;如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应交由审批该征用土地行为的人民政府进行最终裁决。
此间,不论是否存在补偿以及安置方面的争议,都不会妨碍征用以土地为表现形式的资源使用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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