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增加二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标准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导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和科研无法进行,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触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对公私财产或社会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法院会对首要分子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犯罪分子,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法院如何判?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法院的判处是: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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