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户口去哪里办理叫什么地方
移户口去派出所办理叫户口登记机关。迁户的方式是由当事人携带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的证明材料,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准迁证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二、迁户口条件是什么
户口迁移的条件各个地区有所不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通常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收养落户;等等。
三、农村户口迁出去后还能迁回来吗
农村户口迁出去后还能迁回来,迁回原户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的各种条件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允许迁入的政策要求;
2.原户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
3.迁回的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同意出具接收证明;
4.乡镇派出所调查、审核相关材料后同意当事人迁入,准予办理户口准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n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n(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n(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n(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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