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科
?双眼裸视均在0.6以上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者视为合格。
?患有病理性眼球突出、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色素膜疾病、视神经疾病影响视力者,视为不合格。
?二、耳鼻喉科(口腔科)
?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者,视为不合格:
?1、面部畸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显的斜视;唇裂、腭裂;斜颈。
?2、左右耳听力均有严重缺陷,一侧耳语听力低于二米者。
?3、严重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或明显吐字不清者。
?三、外科
?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者;女性身高不低于1.52米,体重不低于??40公斤者,视为合格。
?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者,视为不合格:
?1、侏儒症
?2、严重影响面容的血管痣、疤麻、斑痕、白癜风、黑痣及其他皮肤病,重度腋臭、纹身者。
?3、有影响仪表的甲状腺肿、未治愈的结核性淋巴结炎;胸廓明显畸形、脊椎严重侧弯、前凸或后凸、强直;两下肢均有跛行;X形腿或O形腿;两下肢不等长超过三公分,马蹄足,足内翻或足外翻,肌肉萎缩、肌力仅有一、二级者。
?4、重度平跖足(足低弓完全消失的平足),慢性骨髓炎;肢体有明显残疾,影响功能者,如断臂、断腿、双手拇指残缺或双手拇指健存其他四指残缺,或者一肢体不能运用者(包括装配假肢)。
?四、内科
?(一)属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
?1、血压:收缩压在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之间,舒张压在8.00
-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之间。
?2、心率每分钟50-100次之间。
?3、既往无肝炎病史,肝在肋缘下2cra以内,质软无压痛,脾在肋缘下1cm以内或肝脾同时触及,肝功能、乙肝五项检查及B超检查正常者。
?4、单纯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i,女性高于8克/di。
?(二)有下列疾病者,视为不合格:
?1、肝功能不正常。
?2、乙肝两对半检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HnsAg、HBeAg、HBcAb均为阳性;
?②HBsAg、HBeAb、HBcAb均为阳性;
?③HBsAg、HBeAg均为阳性;
?④HBsAg、HBeAb均为阳性;
?⑤HBsAg、HBeAg、HBeAb均为阳性;
?⑥HBsAg、H]3eAg、HBeAb、HEcAb均为阳性;
?⑦HBeAg、HBcAb均为阳性;
?3、确认为慢性活动肝炎患者(包括确诊为乙型、丙型肝炎等),或患有其他急慢性传染病者,如活动性肺结核、麻风病等。
?4、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晕阙症、重度精神官能症。脑外伤后遗症或颅内异物存留者。
?5、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严重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6、严重慢性胃炎、胆管、胆囊、胰腺疾病;慢性肾炎、腹内隐睾、完全尿道下裂。
?7、各种恶性肿瘤,结缔组织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等)。
?8、内分泌系统疾病(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等。
?9、血吸虫病未治愈,晚期血丝虫病。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