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户口卡时集体户口卡丢失证明怎么写?
户口卡丢失证明
XXX派出所:
兹证明本单位(或居民)XXX(男,现年XX岁,身份证号XXXXX,住XXXXXX)于XX年XX月将户口卡丢失。
特此证明
XX单位
年月日
二、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的区别有哪些?
一)性质不同
1、家庭户口性质:中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
2、集体户口性质: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二)特点不同
1、家庭户口特点:家庭成员来源相对单一,关系相对稳定,相互了解,集体家庭成员的组成、来源、社会关系、社会影响等各不相同;家庭成员关系密切,可以相互帮助、相互监督。
2、集体户口特点:集体户口没有户口本,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家庭成员结婚或参加社会保险时,需要向保管方借用户口卡。
三、集体户口的类型有哪些?
1、高考放榜后,录取高校会要求学生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2、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3、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四、户口登记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总的来说,法律没有强行规定集体口卡丢失证明的写法,而且补办集体户口卡也不一定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这样的证明,用人单位直接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即可。在我国,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上班的职工,才能将户口挂靠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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