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55的赔偿为:1、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2、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对方的不足费用与机动车方的损失之和,由双方各承担50%。
一、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吗
具体要根据双方的投保情况和损失金额来分析: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对于您自己车辆的修理费,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之后,如果您投保了车损险的,则由您你的保险公司赔偿修理费的余额;如果没有投保车损险的,则应由您个人承担。
对方车辆的修理费,先由您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如果有超出部分,而您也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保险公司赔偿余额;如果您没保第三者责任险,则对方修理费的余额应由您个人赔偿。
二、车祸同等责任如何赔偿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涉及到同等责任的赔偿,你和对方所有的资料都要准备两份,包括修车发票(复印件加盖财务章)、维修结算清单、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保单复印件、身份证明、定损单、事故认定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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