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后,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与原股东有关的信息需要进行修改,并需要修改股东名册。公司需要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一、股权转让的条件包括
股权转让的条件:
1、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其他股东对该出资并无购买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股权质押后不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股权是无形资产,价值与公司经营状况有关,不容易估值,风险大。但是资产抵押是有实物,而实物是比较好估值,风险小。如果进行了股权质押之后,可以再进行资产抵押的,但是不可以再进行股权质押或者是股权转让服务。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的登记。
三、股东之间怎么转让股权?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向公司解释。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股权后,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单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录。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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