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供的证据法官不采纳,在法院判决后,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缺席的人对判决不服怎么办
对法院缺席判决的结果不服可以提出上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缺席判决是指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情形。缺席判决仅仅表明法院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作出的判决,但并不会影响该缺席当事人在判决之后所享有的上诉权利。所以,尽管当事人未到庭,但若判决结果当事人不予认可,亦可以提起上诉。
二、法院二审多久开庭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程序从递交上诉状到二审法院立案一般一个月左右。
三、对法官裁判不满怎么去投诉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合理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应该进行司法救济,而不是投诉,例如申请再审、提起上诉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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