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久居留权到期后我们该怎么办?居住权不会过期。只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70年,我们的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从起源上看,居住权起源于罗马的婚姻家庭关系,与财产继承制度密切相关。它最初是作为生命安全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罗马共和国扩张前后,罗马家庭在其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家庭的基础是父母的权利。根据父母的权利,在财产继承方面实行一般继承制度。在当时的罗马社会,死者往往通过遗嘱指定一个家庭作为其财产的一般继承人,而其他非父母的继承人则无法获得继承权。第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首先,居住权的主体是一个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占有房屋的公民。第二,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比如出租人的房子。第三,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对房屋的使用应当限于居住目的。它属于一种支配。第四,居留权的取得应具有法律依据或相关合同。第五,居留权的取得应当登记,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第三,最新情况(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14章居住权
第366条居住权人有权根据合同占有和使用他人房屋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和生活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留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留权合同。居留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2)居住地;
(3)居住条件和要求;
(4)居留权期限;
(5)争议解决办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留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留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留权登记。居留权在登记时确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留权不得转让或者继承。设立居留权的住所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留权期满或者居留权人死亡的,居留权消灭。居留权消灭的,应当及时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遗嘱设立居留权的,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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