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证据哪些
时间:2023-08-06 22:33:43 4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提起诉讼的证据;1、受害者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二、身份证明;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户籍关系证明。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个体户、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三、抢救费用和医院医疗费用证据;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用文件。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证明。3、医疗结束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4、自购药费文件应附治疗医院处方4。误工日期证明和误工费证据。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五条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交通事故可以调解的部分主要是针对民事赔偿的部分,而且公安机关不会主动介入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民事赔偿争议的,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后的10天之内,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调解。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八种:(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 最新知识
针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证据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证据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