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可以设立合伙企业吗
时间:2023-03-30 11:54:32 4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高管可以设立或企业。以为法律没有限制。但是若是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给合伙企业提供利益。或者是与公司相同的业务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一、董事监事等对企业有哪些义务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如下:

1、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

2、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

二、缓刑人员是否可以担任企业高管

缓刑人员可以担任企业高管。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三、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要件是什么

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要件是:

1、侵犯的对象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2、客观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之便,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给上市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主观上是故意的;

4、本罪的主体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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