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广西区内常住户口居民,暂住在南宁并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发布)
已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申请流程
1照相(申请人可到广西区内具有出入境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照,申请时须提交广西区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领表→填表→交表(申请表可到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网站A4纸质下载(可复印使用),或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前台领取,也可使用接待大厅自助填表机填写表格。)
3.初审、受理申请材料
4领回执单
5.缴费→交缴费单
6按预约时间领证(或办理邮政快递送证)
办理时限
1、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10个工作日;
2、持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5个工作日;
备注:(1)取证日计算法:自申请后次工作日开始计算。
(2)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间内。
办证收费及依据
1、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
2、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多次有效签注:1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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