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3-03-12 19:31:47 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如果遗嘱中或者是赠与合同中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话,那么只能视为个人财产,且该项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参与财产的分割。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内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婚内父母出资买的房离婚分割需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父母在出资购买房屋时,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其中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应当视为是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何分割。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对方贷款给别人买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

夫妻离婚,嫁妆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时房子写他的名字我有份吗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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