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人群殴轻微伤,可能告他们寻衅滋事吗
如果轻微伤被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这种举措并没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因为确实存在部分公民通过联合斗殴的手段来实施非法行为。
在司法机构介入调查后,倘若确证相关人员从事此种行为并非出于特定意图,那么此类联合斗殴行为便可能被视为寻衅滋事行为。
众所周知,斗殴活动中确实存在导致轻微伤害的可能性。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到检察院会通知不
公安机关历经充分侦查阶段之后,若决定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进一步审查,通常都会将此案件转移的相关信息事前告知涉案人员以及其被依法指定的辩护人。
对于那些涉案人员愿意主动承认全部或部分犯罪事实的,应当详细记录于案卷之上,连同案卷一并转交至检察机关,同时在提出起诉建议的法律文书上予以充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n(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n(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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