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探视权的存在不以支付抚养费为前提。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不能剥夺,否则被拒绝探视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的,有以下处理方式:1、与对方协商;2、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上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可以放弃吗?
探视权可以放弃。探视权就是探望权,对于离婚的夫妻双方,由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由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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