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律师会见人数规定为几人以内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人数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一般是一至两人。另外,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之中,律师辩护一般需要会见三次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不过如果已经了解了相对的详细案件过程和证据,那么可以减少见面的次数,不过大多数时候,大多数的律师为了高效的搜集证据答辩,也会选择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所以这也是允许的。
二、律师会见哪些规定需要遵守
律师会见下列规定需要遵守:
1.遵守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关于会见的规定;
2.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
3.律师可以告知在押的被追诉人其家人的近况,转达亲友的关心,但不能为犯罪嫌疑人串供或为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所进行的串供等非法活动充当中介;
4.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他看守所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5.未经办案机关、看守所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同意,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
6.会谈的内容不要超越律师有权了解的信息和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的法律帮助,对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律师不能透露给被追诉人;
7.律师不得威胁、引诱、欺骗被追诉人违背事实、改变陈述;
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9.律师对其获悉的案情具有保密的义务,不要向被追诉人透露其不应当知道的案卷材料。
三、律师看守所见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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