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不能不给抚养费,可以少给,也可以用其他的财物来折抵子女抚育费。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增加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增加。抚养费的增加包括: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金额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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