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丈夫已经背叛婚姻并提出离婚请求时,倘若妻子并不愿意分离,那么她应当立刻和丈夫进行谈判以尽力挽回这段婚姻关系。
然而,在此过程中,若丈夫仍然坚决地表示同意离婚并递交了离婚诉讼申请书,这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女方必须尽可能多收集证据来证明婚姻关系尚未完全破裂,这样,法院才有可能不判决解除这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
反之,如果妻子自己也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那么在正式离婚前,她有必要与丈夫就婚姻财产分配等问题共同商讨并达成共识,为此后的离婚手续做好充足准备。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解决问题而不得不选择采用诉讼离婚时,作为妻子的一方应该积极应对诉讼,同时寻找并积累更多能证明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的关键性证据。
此外,若丈夫的越轨行为涉及到重婚甚至与其他人非法同居,作为妻子的一方更需要慎重把握取证机会,来证明其配偶确实犯下了这些不当之事。
只要确凿无疑地证实以上过失的存在,在离婚案件中,妻子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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