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户口随迁条件主要有哪些
1、父母随迁
父母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和成员;
(4)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5)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2、配偶随迁
(1)夫妻有一方已经在深圳入户两年;
(2)夫妻合法注册的婚姻分开两年(夫妇分离意味着一方是深圳的户口而另一方不是深圳的户口);
(3)跟随入户的人员没有违反深圳计划生育规定;
(4)跟随的一方在合法的年纪范围内,并不是现任干部或雇员的失业人员;
3、子女随迁
除父母随迁外子女随迁落户也同样受到重视,规定表示父母一方为深户,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
(1)子女的年纪在18岁以内;
(2)随迁子女应该在相同的户口簿和入户性质深圳入户父亲需要保持一致;
(3)高级技术人员可以为申报异地儿童提供跟随。
二、办理户口随迁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人所需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
2、申请人身份证
3、被投靠人户口簿
4、被投靠人身份证
5、结婚证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提供无(失)业或离(辞)职证明。
随迁子女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
2、申请人身份证
3、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被投靠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进行父母子女关系认定: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老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乡镇)政府出具的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公证处出具的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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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超过18岁的成年子女也能一同随迁吗?
律师:已落户深圳人员的子女超过18岁符合以下条件也能一同随迁: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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