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手续所需时间:
深圳子女随迁入户所需时间为:
法定办结时限:5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实际平均办理时间:去公安局申请2~3个月左右就可以办理成功
一、子女随迁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1)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请人为被投靠人继子女,其市外户籍有抚养权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条件的,该继子女可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随迁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该子女及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16周岁以上子女及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5、该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提供该子女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父或母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提供父(母)迁入本市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8、非婚生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须提供生父母另一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件文书或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未婚证明(境外人员只须提供身份证件,不是用中文签发的则自行在复印件上旁注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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