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据此,并参照教育部法学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科目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共12个科目。
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考试时间:8:30-11:30。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时间:14:00-17:00。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考试时间: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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