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时间多长
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时间一般是三个月,如果是普通程序期限是六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变更收养、扶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金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三、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和联系
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如下:
1.二者产生的时间不同。从历史上来看,简易程序先于小额诉讼程序制度而出现。
2.二者产生的理念不完全一样。
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的联系:小额诉讼肯定是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未必都是小额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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