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旧有债务未能偿还而被提起诉讼,其法定代表人将会面临以下几种潜在风险:
由于企业作为法律意义单位具有独立自主权力,故在参与诉讼过程中,与自然人有所区别,法定代表人必须以身作则亲自参加庭审,或者视情况通过授权委托代理律师参审。
因此,若公司因欠债被诉,法定代表人务必积极投入诉讼,并于必要时为公司维护权益。
另一方面,公司作为相对独立的法律实体,在面对诉讼时,所负之责主要集中体现在义务担当之上,即执行相关法定义务及赔偿责任。
然而,为了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强力督促公司切实履行生效裁定书中所确定的义务,亦可予以强制执行公司名下的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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