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共同房贷的夫妻一方离婚后房子怎么处理
时间:2023-03-19 10:10:46 2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共同房贷的夫妻离婚房子的分割如下: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二人共同还款的,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以共同财产支付首付款二人共同还款的,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

一、贷款买房有两个名字有个不知道还可不可以还

我国民法典有相关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自行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还贷支付的钱和房子增值的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没涉及到离婚问题,就算一方不还款,另外一方也可以选择继续还款,反正以后房子最终分割是根据还款金额和增值部分来算。

二、在婚后的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分割是怎样的

在婚后的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该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

3、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该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

三、父母首付房首付款不退定金离婚时怎么分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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