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用途涉及非法行为的借款合同往往会被视为无效的。
因为合法合规,乃是合同得以具备实际执行效力的关键要素之一。
若借贷用途触犯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就此而言,尽管出借方已经清楚知晓借款人借款用途的非法性质,但仍然选择提供资金支持,那么这其中显然存在着双方共同的过失。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效力的判断,还需要结合其他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最终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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