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客户:
根据我行与你方签订的XXXXXXX合同。你向我行贷款XX万元,截止至XXXX年XX月XX日止,你的贷款已产生逾期XX天,尚欠我行贷款本金XXXXXXXX元(不含逾期利息),根据合同约定,你已严重违约,我行现已将你方相应的材料移交XXXXXX律师事务所,拟进入诉讼程序。
如进入司法程序,你方应按合同约定偿足我行贷款本息,并承担相应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送达、执行等费用。
同时,合同的其他相应担保人亦应承担担保责任。为了减少诉累,避免你方多承担不必要的其他费用,现特通知你方如下:在收到本函通知书十日内向我行偿还贷款本息,逾期我行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XXX
XXX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一般来说,催收策略由信用卡公司的风险控制经理制定,而催收经理是具体执行催收策略的人。催收策略包括一系列决策:联系何人,何时联系,通过何种方式联系,如何区分风险不同的持卡人,以及在哪个时点去实施干预持卡人等。
催收决策分为两步:第一步的目标是作出策略决定,包括:帐户如何评级、在整个过程中,帐户如何处理、采用何种支付方式、如何分配工作、组织如何架构、目标是什么。二、第二步是实施策略,这一阶段,要坚持两个重要原则:联系的效果有效化,尽量提高偿还金额及偿还帐户数。
催收策略中最重要的就是
"何时与何人联系"策略的决定。在拖欠账款初期,由于违约帐户数量很多,而且大多数帐户的催收不需要太多的力气。因此催收策略应该是:集中精力在那些最不可能还款的帐户上。如果将精力放在那些很容易收到欠款的帐户上,可能会产生很多负面影响:首先,浪费时间和金钱,因为很多人会自觉还款。其次,可能惹怒那些由于疏忽未及时还款的优质持卡人。最后,分散了精力,没有将精力集中在那些应该值得注意的帐户上。但是,对于拖欠期60天甚至更长的帐户,还款的帐户比率较低,即使你花了很多精力催收,大多数此类帐户一般来说不会偿还。因此,后期的催收策略必须集中在那些可能催收到的帐户。不然,也会造成时间和金钱的浪费,因为,有些帐户根本不可能还款,并且可能使催收能力受挫,分散了催收的精力,没有将精力集中在那些通过催收能还款的帐户上。
在拖欠初期注意那些前期不可能还款但后期可能还款的帐户可能对与催收来说,最有意义,但催收公司一般不采用这种方法。现实中,在拖欠初期,许多借贷公司只使用他们最没经验的催收人和经理,每个催收人负责的帐户数达1000或2000,通常,催收人只使用提醒的方式。而在坏帐核销前,会采用有经验的催收人员和经理,每个催收人负责的帐户较少,一般为250-35户,并且给予一定的自主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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