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癌症病人医疗期多长
癌症病人的医疗期会根据病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4个月。具体来说,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癌症病人医疗期的工资如何计算
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医疗期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三、癌症病人医疗期辞退如何补偿
癌症医疗期被辞退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由于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辞退员工是违法的,因此除了上述的经济补偿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这个赔偿金通常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全文7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