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阐述了有罪责关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和属于自己管辖的概念。有罪责关系指的是已经定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具有罪责能力。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属于自己管辖指的是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还是渎职。
1、有罪责关系。即已经定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具有罪责能力。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
素 材 : 派 出 所 立 案 的 限 制 有 哪 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派出所立案的限制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反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派出所应当受理治安案件的情形,其中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反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其他情形。因此,派出所立案的限制主要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反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其他情形。
总之,对于有罪责关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派出所应当依法处理,确保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同时,我们也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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