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的责任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不同场合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2、如果法人没有成立缺陷,其损失责任应由法人自行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除非法定代表人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调查程度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3、个人独资法人只要能区分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就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以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负债时,由公司承担全部财产,不需要股东个人承担,除成立时出资缺陷外。
法人代表的责任是什么
(1)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身为为代理人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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