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赔偿费的计算主要是靠法院自由裁量,考虑的因素有加害人过错程度、具体的侵权情节、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当地经济条件等因素。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1、补充适用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2、公平适用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3、适当的限制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4、过失相抵原则。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就明确了过失相抵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所谓法官的自由裁量原则也称为自由心证裁量原则。
二、车祸精神损害赔偿的索赔的确定方法是什么
车祸精神损害赔偿索赔的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从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及其具体的侵权行为特征考虑。
(二)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考虑。
(三)从双方责任、过错大小因素考虑。
(四)从侵权人的承受能力考虑。
(五)从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考虑。
三、军人婚内出轨是否犯法
军人婚内出轨是否犯法,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出轨不犯法,只是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如果出轨行为构成重婚的,则是犯法的。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如果是因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则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每件离婚案件中过错行为引起的离婚损害各有其特殊性,故赔偿金数额也不尽相同。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酌情确定。
物质损害赔偿一般遵循全部赔偿原则,即以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及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大小为赔偿依据。
精神损害赔偿,可结合考虑过错程度、手段、场合、后果、影响等具体情节,以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为准;同时考虑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达到抚慰婚姻无过错方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的目的,同时体现出对过错方的有效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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