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产权的房产,一方去世,配偶首先获得一半,属于死者那一半,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或无法出具公证处需要证明材料,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一、配偶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如何去分
1、配偶去世后,留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首先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在世配偶一方的财产分割出来,通常情况下是总财产的一半。
2、剩下的财产和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配偶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死者的遗产。
3、遗产继承的顺序为: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二、如何在法院申请确认继承
通过法院确认继承关系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继承关系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对某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当事人是法定继承人,那么不管是第一顺位还是第二顺位,只要遗嘱人没有立遗嘱将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遗产的机会。如果遗嘱人有立遗嘱,则法院按照遗嘱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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