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有以下条件: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可以再投资设立另一合伙企业吗?
公司可以投资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许很多人都知道,但合伙企业能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合伙企业,就是大部分都不清楚的事情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是可以投资新设另一合伙企业的,只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就可以了。
合伙企业可以另设新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要发展壮大,投资与他人合伙新设另一合伙企业,也是一种可以选择的途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由此可知,合伙企业作为“其他组织”的一种,当然可以再投资与他人新设另一合伙企业。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当合伙企业选择普通合伙对象时,不能选取这五种法律禁止的公司、企业和组织,但如果选择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没有这个限制。
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再投资与他人另设立新合伙企业的,其流程与一般自然人设立合伙企业的流程,没有显著不同。
1、申请人与登记机关
设立合伙企业,应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申请时提交相应材料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
3、登记
企业登记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人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不予登记的,登记机关会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4、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同时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雕刻印章
通常情况下,合伙企业的公章、财物专章、合同专章、私章等,可以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领照后雕刻,也可以在事前就准备好,然后报备登记。
最后,要是对合伙企业再投资与其他企业、公司、自然人设立合伙企业存疑的,可以先向专业公司法律师咨询,弄清楚事情后,再作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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