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签署补偿协议前一定要看协议中所约定的补偿是否与此前协商谈判的结果相一致,绝对不能签署未填写补偿内容的协议,否则自己能拿多少补偿的命运便全部交由拆迁方自行决定,且无需被拆迁人另行同意。
另一方面,在协议签署前便盖好公章的情况比较少见,通常是由被拆迁人签字后将多份协议全部收走统一盖章。被拆迁人一定要确认拆迁方在盖章后会返还协议的情况下再进行签署,否则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时,难以自证协议约定的内容,导致维权困难。
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作为被拆迁人成功前的最后一步,一定要仔细阅读细致分析,千万不要自作聪明而落入了拆迁方的圈套。在拆迁中若是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向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咨询,在听取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后再决定是否签署协议更有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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