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计算: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员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当地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300%为收费基数(2)员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60%,以当地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60%为收费基数(3)员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实际申报。员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确定为缴费工资。每年社会保险在固定时间(3月或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新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等证明书。
社保缴费基数规定表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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