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同居期间流产费用应该由男方承担吗
女方在同居期间流产的,男方一般不需要对其进行补偿。如果是因为男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女方流产的,那么男方要给予的是赔偿也不是补偿,赔偿的费用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女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是:一般情况下,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若双方同居关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则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三、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区别吗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区别,具体如下:
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
2.夫妻关系是法定的,而同居关系不是;
3.夫妻关系一夫一妻制,同居则不一定;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则归各自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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