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提出申请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交通运输科初审申请材料后交勘验科组织现场审核或专家评审后出具审查意见
科室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
制作决定文件
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二、桂林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十四条营运中的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申报营运检验。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渔业船舶运行年限和安全要求对下列项目实施检验:
(一)渔业船舶的结构和机电设备;
(二)与渔业船舶安全有关的设备、部件;
(三)与防止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
(四)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三、桂林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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