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贷停息挂账协商该怎么做
(一)主动联系网贷客服
在我们发现自己的贷款产生逾期并且产生违约金之后,一定要主动联系网贷贷后管理客服,用诚恳的态度说明产生逾期的原因,并且协商停息挂账的还款方案。
如果贷款机构的客服不接受我们停息挂账的请求的话,要多联系几次客服,阐述自身的经济状况,并且说明自己并不是恶意不按期限还款付息,同时表示具有强烈的还款意愿。
(二)态度诚恳的与网贷客服协商
在我们与网贷客服协商停息挂账方案时,一定要注意用诚恳的态度与对方沟通,毕竟出现逾期是我们自身的原因,现在重要的是心平气和地与网贷贷后管理客服进行协商,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
与网贷贷后管理客服沟通时,可以表明自己知晓产生逾期的后果,适当说明自己的难处,并且强调后续自己一定会保证按时还款。
(三)注意达成协议的内容
网贷机构出于对款项能够按时收回的考虑,在经过之前的步骤之后一般都会有可能与我们达成停息挂账的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后,我们一定要仔细查看协议条款,看是否存在胡乱收费和不合理的情况。
(四)达成协议,按时还款
在确保协议内容没有问题之后,我们后续一定要严格确保按时还款,如果后续继续出现逾期,贷款机构很有可能降低我们的信用等级,这不但有可能面对高额罚息,也会对我们后续贷款产生负面影响。
二、申请停息挂账的负面影响
(一)征信产生停息挂账标识
我们向网贷机构申请停息挂账也就意味着我们的贷款已经产生了逾期的情况,即使我们通过停息挂账协议偿还了剩余的本金,逾期记录还是会体现在我们的征信报告上,这对于我们后续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来说,是负面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同一家贷款机构来说,就会认定我们的信用水平较低,很难再获得贷款的审批。
另外,在协商成功停息挂账协议之后,在我们的个人征信报告上会用一个支付的标识来体现,这就意味着我们很难再申请到贷款和信用卡。
(二)不可再产生逾期
在向网贷机构申请了停息挂账之后,就必须严格按照停息挂账协议里规定的还款金额、还款时间、还款周期进行还款,否则不但将面临贷款机构的高额罚息,也会再次对我们的征信报告造成更严重的影响。
所以在达成停息协议前,一定要结合自身的还款能力,不要盲目的达成停息挂账协议。
无论借贷人用哪一种方式偿还网络贷款,应该联系网贷工作人员,协商的方法也没有固定的参考依据,但借贷人一定要告知工作人员还不起网贷的原因以及当前的实际情况,网贷平台也有可能会给出其他的还款方案。
三、故意骗网贷不还跑路有用吗?
骗网贷不还跑路是没有用的,骗网贷不还跑路涉嫌贷款诈骗罪,嫌疑人逃跑的,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通缉嫌疑人: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四、骗贷款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假冒他人名义贷款的;
2、贷款后携款潜逃的;
3、未将贷款按贷款用途使用,而是用于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无法偿还贷款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无法偿还贷款的;
6、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隐匿贷款去向,贷款到期后拒不偿还的。
五、网贷不还跑路报警后公安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1、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
2、有犯罪事实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证据证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的。
六、申请网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年龄在18到65周岁之间,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申请人有稳定职业与收入,可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
4、申请人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七、网贷有哪些注意事项?
1、借贷办理手续要齐备。
2、借贷主要用途要合理合法。
3、借贷利率要符合法律规定,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4、借贷确保要具有还贷能力。
出借人要留意掌握借款人的还款工作能力
八、还不起网贷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
2、承受平台花式催收。
3、人行征信产生污点。
4、被告上法庭。
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贷款,即使没有跑路,情节严重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犯罪嫌疑人能主动到相关部门投案自首的,可以根据犯罪情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诈骗贷款后逃跑的,办案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n(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n(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n(四)恶意透支的。\n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n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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