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威海市公司设立登记有哪些程序
1、受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核准:对受理人员的受理意见进行审核
3、发照:发放营业执照
二、威海市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印章)
4、住所使用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三、威海市公司设立登记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正(节选)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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