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养老保险补充险是什么意思
1.参与性质存在区别:
补充养老保险属于非强制性的自主选择范畴,与之相比,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则以强制性的方式推行,具有明显的法律约束力。
2.推广普及程度存在差异:
尽管我国部分企业已开始试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但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整体参与度与人口覆盖面仍无法同已被广泛接受并积极践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媲美。
3.参保享受待遇存在差异:
由于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数额相对较少,因此其对应的领取额度与频率亦相应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居民养老保险何时开始交
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只要缴纳者缴纳满十五年就可以终身按月领取养老金。十五年只是最基本的年限,如果缴纳者缴纳的年限比较长,并且每月缴纳的数额多,在退休之后可以享受的养老金也相应地增多。
综上所述,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取决于缴纳年限和数额,没有规定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居民养老保险补充险是什么意思”,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n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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