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两套价格部分商业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情况的发生,让消费者产生了信任危机。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从4月28日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价格欺诈行为专项检查,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商业企业诚信建设。
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以执行明码标价为基础,重点查处商品零售企业存在的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质量与价格及数量与价格不符、其他价格欺诈行为11种价格欺诈行为。要特别突出五一节假日期间的市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查处目前群众反映强烈的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
检查分两个阶段,4月28日至6月3日为组织检查阶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检查出的问题除一定要严肃处理外,还要提出限期整改。6月6日至6月24日为总结验收阶段。专项检查结束后,各盟市要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当前价格欺诈行为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自治区发改委将全面汇总各盟市开展价格欺诈行为专项检查的情况,总结经验与教训,公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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