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能将赔本销售视为逃避赔偿的借口,他们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销售者要求价格十倍的赔偿。如果销售超过了保质期的食品,需要赔偿商品价格的十倍,不会因为销售损失而免除赔偿责任。消费者有权了解自己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商家不能将赔本销售视为逃避赔偿的借口,他们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销售者要求价格十倍的赔偿。也就是说,如果销售超过了保质期的食品,需要赔偿商品价格的十倍,不会因为销售损失而免除赔偿责任。消费者有权了解自己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消 费 者 权 益 : 保 质 期 内 的 商 品 损 失 可 获 十 倍 赔 偿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出现保质期内的损失时,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而对于保质期内的商品损失,消费者可以获得十倍的赔偿。因此,若您在购买的商品出现损失,您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并且最多可以获得十倍的赔偿。这是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商家不能将赔本销售视为逃避赔偿的借口。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出现保质期内的损失时,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经营者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赔偿。如商品被认定为不合格,消费者可要求退货,且最多可获得十倍赔偿。这是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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