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是否应当承担
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是应当承担责任的,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无论多少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超过一定数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故意损坏他人财产超过5000元的才会立为刑事案件,如果不够5000元,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起诉的话应该到被告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二、财产侵权是自诉案件吗
财产侵权是自诉案件,但不是绝对的自诉案件。现实中遇到财产侵权的情况,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用法律来维权。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财产侵权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财产侵权的赔偿范围如下: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全文5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